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强化村级资产资源处置纪律,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确保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根据《汨罗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全部进入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流转交易。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进场交易的必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财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的重要经济来源。农村集体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农村集体财产权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授权设立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运作,能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充分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进场交易的范围
除了农户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实行自愿进场交易外,属于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都必须全部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交易。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作为农村产权交易合法性的先置条件。进场交易的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主要范围包括: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二)农村集体所有的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使用权,林权等。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土地家庭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的土地经营权。
(四)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定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以及转让、转租和抵押。
(六)农村生物资产。即生长中的田间作物、蔬菜、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上述产权交易项目无论金额多少、面积大小,都必须全部进入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三、进场交易时间节点
自2022年7月12日以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场外交易或私下交易一律视为违规交易。自2022年7月31日以后,对无法提供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不享受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和扶持政策。
四、进场交易简要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要按照《汨罗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要求,主要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原则上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交易前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镇农经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交易。
五、进场交易激励机制
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我市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制度,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经过流转交易双方协商,按交易种类和总量,由受让方向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同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工商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小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投资者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报发改(物价)部门审批定价同意)。并由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市级土地流转相关文件规定制定镇村工作绩效奖励方案。
六、严肃进场交易工作纪律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提出明确要求,安排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专职人员到岗到位,要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定期监测,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村级各类资产资源,确保“应进必进”。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价值和交易情况,便于农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二)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汨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给予交易鉴证,出具交易鉴证书。
(三)要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行为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市纪委监委要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纳入镇村两级巡察内容,及时对镇村两级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一岗双责”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并责令按照平台流转交易价格与违规计价差价实施经济赔偿,构成违法违纪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督查,采取现场勘查、资料查阅、走访群众、听取情况等方式直接进村督查,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是按规定应该进场交易而未进场交易或规避进场交易的行为;二是违反规定将必须进场交易的集体资产资源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交易的行为;三是涉及重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未经集体民主决策而先行实施的行为;四是转让方提供虚假的公告、证明材料,或者公告含有欺诈内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