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扛稳粮 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障粮食和 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确保汨罗产粮大县地位不动摇,结合汨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守住保 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健全 生产体系,筑牢基础支撑,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全市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
二、 总体目标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98.7万亩,其中完成早稻集中育秧 面积25万亩、早稻面积33.6万亩、大豆种植面积2.2万亩、大 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73万亩、旱杂粮面积17万亩以上,畅通粮食销售渠道,稳定农户种粮收益。
三、 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从增面积、增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四个方面发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十条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双增。
(一)提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一是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把集中育秧作为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通过壮大育秧主体、建设 标准化育秧基地、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等措施,支持发展早稻集中 育秧25万亩,晚稻集中育秧10万亩。进一步稳定双季稻播种面 积,有效治理水稻直播和“双改单”“双改再”等问题。遴选并 委托有能力、有技术、有设施的专业化育秧主体,充分利用钢架 育秧大棚等现代化育秧装备,提升育秧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备 用秧,有效应对全市大面育秧风险。 二是积极扩面增产。 重点推 广“早专晚优”模式,确保双季稻面积总体稳定。高标准农田建 设区、“小田改大田”区,重要主干道路沿线优先种植双季稻。 传统一季稻生产区域,要依据水源条件挖掘“单改双”潜力。两 季不足区域,有序引导发展再生稻。耕地安全利用区,推广种植 水稻低镉品种。在丘岗旱地、高岸水田、严格管控区因地制宜扩 种玉米、大豆、荞麦、红薯、高粱等旱作粮食。要切实纠正片面 追求比较效益的做法,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作为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把优化种植模式作为增产增收的关键措施。
(二)突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 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粮食大 面积均衡增产。 一是以高产创建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吨良田” 创建,建设一批高标准、大规模、以双季稻生产为主的粮食生产 示范片,加强稻谷监测检测,保障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统 筹粮食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建立4个万亩以上、11 个千亩 以上的“早专晚优”绿色高质高效双季水稻生产样板区,按照品种、播期、技术统一的模式,确保样板区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75%以上、亩均增产5%以上。三是鼓励镇村打造30个以上双季 稻千亩示范片,支持红薯、花生、荞麦等特色旱杂粮示范基地建 设。四是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高产竞赛,持续抓好白塘镇 六湖片全省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旱作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打造一 个5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五是优化秋冬油菜生产布局,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加强油菜田间管理。
(三)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把推进土地有效流转作为推 进粮食生产的基础工作,抓住“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引导、入市 入场规范流转交易、获取银行信贷支持”土地有效流转三要素, 持续推进整村整组连片土地有效流转,确保土地有效流转面积达 70%以上。推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一批有知识、 会管理、善经营、流转种植面积在300亩左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打造一批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粮食生产标兵样板。
(四)壮大社会化服务能力。 创新经营方式,健全专业化、 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主体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化服务作 用,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能力足、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 化服务组织,鼓励开展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代烘、 代防等全程托管社会化专业服务。加大对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扶 持力度,重点支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烘干仓储等 薄弱环节,每镇重点培育1~2个作业能力在5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满足本区域的潜在服务需求。
(五)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违 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一是严控耕地用途。 确定基本农田利用优先顺序,基本农田重点 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和 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坚决遏制耕 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结合落实“田长制”,持续组织 开展抛荒治理,已登记造册的“非粮化”面积,制定方案分期分 批退出,确保年内见效,绝对不允许出现新增。 二是严格补贴发 放。按照《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坚持 “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监管, 详查负面清单,据实发放补贴。 三是切实提升地力。 引导支持农 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种植绿肥、撒施石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六)提高集约化生产能力。 一是建设高标准农田。 持续推 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改大田”,在全市建成一批集中连片、 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等与现代农业生产 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农田灌溉主干渠提质改 造,增加有效浇灌面积,提高旱涝保收能力,提升产能。 二是提 升农业机械应用水平。 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鼓励农机跨区作业,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机抛、机械化烘干短板, 推广五花犁、油菜及大豆专用收割机、油菜移栽机等关键农机具,积极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水田深翻耕、机械化深施肥等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七)强化防灾减损。 一是加强预测预报。 制定完善农业防 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的动态监测预警和病 虫害情报,制定防范“倒春寒”“寒露风”、洪涝干旱等防灾减灾 技术方案,提前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 二是加强技术集成。 通 过集成技术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创新生产方式, 大力推广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晚稻安全齐穗、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 一喷多促等高产稳产技术,促进粮食作物单产提高。 三是落实保险政策。 全面落实粮食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做到应保 尽保、应赔尽赔。促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 然灾害能力的可靠保障,成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护种粮户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八)稳妥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创新设施农业建设思路,因 地制宜,对标对靶,探索适合汨罗设施农业发展的新模式。鼓励 建设专业化育秧基地,在确保水稻育秧主体功能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市场引导、协会引领、群众自愿、稳慎推进”要求,持续 做好高效综合利用文章。各镇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 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 规〔2020〕3号)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规模、要求、程序, 全面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登记及信息报送。在稳慎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同时,守住不新增“非粮化”的底线。
(九)增加种粮农民收益。 统筹相关粮食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增量部分全 部用于粮食生产工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调整补贴结构,优化 补贴方式,千方百计提高种粮农民收益。一是对水稻集中育秧实 行分季补贴,早稻、晚稻集中育秧各补贴40元/亩,手抛秧面积 现场复核认定。二是对水稻机插机抛作业实行差异化补贴,有效 解决机插机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机抛作业补贴50元/亩(每 季),机插作业实行分段补贴(其中早稻补贴40元/亩,中稻、 晚稻各补贴20元/亩),机插机抛育秧面积及作业面积依据北斗 终端数据确定(其中早稻机插作业时间截至4月30日)。三是对 适当规模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种粮补贴,补贴标准为早晚两季70 元/亩,取消一季稻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四是加大“早专晚优” 双季稻生产样板区支持力度,实行累加补贴。五是完善促进粮食 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筹措力 度,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 款等业务,支持种粮大户(合作社)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粮食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十)全面加强综合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粮 食生产党政同责,成立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粮食生 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粮食生产市级领导包片和市长约谈机制, 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发改、财政、农业 农村、自然资源、商务粮食等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全市粮食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一线督导指导力度,实行市级领导联镇督导, 技术干部联镇联村指导的“一对一 ”“点对点”联点帮扶制度, 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困难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激励。 将粮食生 产纳入全市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提高考核权重,建立 常态化督查机制,突出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生产面积、耕地“非 农化”“非粮化”整治、样板区打造等重点指标,对乡镇实行分 类考核、打分排名,将考核成绩与涉农项目、资金奖励挂钩,对在粮食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镇村予以重点奖励。
附件:
1.汨罗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面积分解表
3.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联镇责任人名单
附件1
汨罗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朱平波 |
市委书记 |
组 长:林恒求 |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
副组长:叶 罡 |
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 |
吴纪卫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吴艳平 |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黄永红 |
市政协副主席 |
成 员:王 龙 |
市政府办副主任 |
胡亚运 |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
周雄伟 |
市发改局局长 |
湛 益 |
市财政局局长 |
陶文轩 |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
傅风波 |
市水利局局长 |
王 哲 |
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
郭艳阳 |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
杨 帆 |
国家统计局汨罗调查队队长 |
辜文萍 |
市气象局局长 |
周金霖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黎自强 |
市发改局副局长 |
吴 冬 |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
秦 英 |
国家统计局汨罗调查队副队长 |
朱再文 |
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
曹万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由胡亚运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负责全市粮食生产具体工作
附件2
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面积分解表
乡 镇 |
确权面积 |
早稻集中 育秧任务 面积(亩) |
早稻任务面积 (亩) |
大豆任 务面积 (亩) |
大豆玉米带 状复合种植 任务面积 (亩) |
旱杂粮 任务面 积(亩) |
粮食生产 总任务面 积(亩) |
白水镇 |
31473.3 |
15000 |
20100 |
1200 |
200 |
8900 |
52000 |
白塘镇 |
36418.6 |
13200 |
18000 |
1300 |
8500 |
10500 |
60200 |
弼时镇 |
60315.3 |
24500 |
32500 |
2200 |
200 |
17100 |
99700 |
川山坪镇 |
53853.3 |
23000 |
30600 |
2000 |
200 |
15000 |
89200 |
大荆镇 |
36268.4 |
16500 |
22300 |
1300 |
200 |
10500 |
60500 |
古培镇 |
35405.1 |
16800 |
22500 |
1300 |
200 |
10000 |
58500 |
归义镇 |
8631.7 |
1000 |
2000 |
300 |
200 |
2500 |
14200 |
罗江镇 |
69548 |
26800 |
36200 |
2600 |
200 |
20000 |
115200 |
汨罗镇 |
23317.9 |
10500 |
14100 |
900 |
200 |
6700 |
38600 |
屈子祠镇 |
43682.4 |
17000 |
22800 |
1600 |
1400 |
12000 |
72100 |
三江镇 |
29034.1 |
12700 |
17100 |
1100 |
200 |
8400 |
48200 |
神鼎山镇 |
57989.3 |
24500 |
32800 |
2100 |
200 |
16800 |
96200 |
桃林寺镇 |
65809.6 |
28000 |
37500 |
2400 |
5000 |
19000 |
109000 |
新市镇 |
17883.1 |
8500 |
11400 |
700 |
200 |
5000 |
29900 |
长乐镇 |
26279.7 |
12000 |
16100 |
1000 |
200 |
7600 |
43500 |
合计 |
595909.7 |
250000 |
336000 |
22000 |
17300 |
170000 |
987000 |
附件3
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联镇责任人名单
乡镇 |
联点市级领导 |
农业农村局联镇技术干部 |
屈子祠镇 |
朱平波、刘 勇、吴高明 |
王立彬、李俭梅、杨扬 |
弼时镇 |
林恒求、王飞、黄永红 |
曹万齐、曹国新 |
汨罗镇 |
叶罡、任娜 |
黄盛名、何磊 |
归义镇 |
王敏求、曹 陶 |
刘欣、何家乐 |
长乐镇 |
仇正勇、刘为、赵海英 |
李 军、丰立波 |
古培镇 |
苏红琳、易红 |
胡亚运、黄欢、刘灿 |
白水镇 |
欧明目、李芬 |
廖辉祥、何泼 |
罗江镇 |
许义中、周亚玲 |
湛建兵、陈木森 |
大荆镇 |
艾志军、张 勇 |
刘良辉、李壬湘 |
神鼎山镇 |
杨盛、胥亮 |
曹万齐、曾 晶 |
川山坪镇 |
易万、黎浩 |
廖辉祥、湛厚观 |
新市镇 |
李亚江、徐生足 |
黄盛名、樊海 |
三江镇 |
李才红、黎 明 |
李军、马雄 |
白塘镇 |
吴纪卫、付文勇、李铮 |
张剑波、喻勇 |
桃林寺镇 |
吴艳平、陈岭华 |
吴送军、周 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