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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汨罗市2023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扛稳粮 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障粮食和 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确保汨罗产粮大县地位不动摇,结合汨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守住保 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健全 生产体系,筑牢基础支撑,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全市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

二、 总体目标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98.7万亩,其中完成早稻集中育秧 面积25万亩、早稻面积33.6万亩、大豆种植面积2.2万亩、大 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73万亩、旱杂粮面积17万亩以上,畅通粮食销售渠道,稳定农户种粮收益。

三、 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从增面积、增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四个方面发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十条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双增。

(一)提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一是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把集中育秧作为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通过壮大育秧主体、建设 标准化育秧基地、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等措施,支持发展早稻集中 育秧25万亩,晚稻集中育秧10万亩。进一步稳定双季稻播种面 积,有效治理水稻直播和“双改单”“双改再”等问题。遴选并 委托有能力、有技术、有设施的专业化育秧主体,充分利用钢架 育秧大棚等现代化育秧装备,提升育秧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备 用秧,有效应对全市大面育秧风险。 二是积极扩面增产。 重点推 广“早专晚优”模式,确保双季稻面积总体稳定。高标准农田建 设区、“小田改大田”区,重要主干道路沿线优先种植双季稻。 传统一季稻生产区域,要依据水源条件挖掘“单改双”潜力。两 季不足区域,有序引导发展再生稻。耕地安全利用区,推广种植 水稻低镉品种。在丘岗旱地、高岸水田、严格管控区因地制宜扩 种玉米、大豆、荞麦、红薯、高粱等旱作粮食。要切实纠正片面 追求比较效益的做法,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作为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把优化种植模式作为增产增收的关键措施。

(二)突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 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粮食大  面积均衡增产。 一是以高产创建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吨良田” 创建,建设一批高标准、大规模、以双季稻生产为主的粮食生产  示范片,加强稻谷监测检测,保障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统  筹粮食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建立4个万亩以上、11 个千亩  以上的“早专晚优”绿色高质高效双季水稻生产样板区,按照品种、播期、技术统一的模式,确保样板区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75%以上、亩均增产5%以上。三是鼓励镇村打造30个以上双季 稻千亩示范片,支持红薯、花生、荞麦等特色旱杂粮示范基地建 设。四是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高产竞赛,持续抓好白塘镇 六湖片全省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旱作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打造一 个5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五是优化秋冬油菜生产布局,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加强油菜田间管理。

(三)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把推进土地有效流转作为推 进粮食生产的基础工作,抓住“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引导、入市 入场规范流转交易、获取银行信贷支持”土地有效流转三要素, 持续推进整村整组连片土地有效流转,确保土地有效流转面积达 70%以上。推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一批有知识、 会管理、善经营、流转种植面积在300亩左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打造一批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粮食生产标兵样板。

(四)壮大社会化服务能力。 创新经营方式,健全专业化、 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主体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化服务作 用,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能力足、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 化服务组织,鼓励开展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代烘、 代防等全程托管社会化专业服务。加大对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扶 持力度,重点支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烘干仓储等  薄弱环节,每镇重点培育1~2个作业能力在5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满足本区域的潜在服务需求。

(五)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违 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一是严控耕地用途。 确定基本农田利用优先顺序,基本农田重点 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和 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坚决遏制耕 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结合落实“田长制”,持续组织 开展抛荒治理,已登记造册的“非粮化”面积,制定方案分期分 批退出,确保年内见效,绝对不允许出现新增。 二是严格补贴发 放。按照《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坚持 “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监管, 详查负面清单,据实发放补贴。 三是切实提升地力。 引导支持农 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种植绿肥、撒施石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六)提高集约化生产能力。 一是建设高标准农田。 持续推  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改大田”,在全市建成一批集中连片、 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等与现代农业生产 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农田灌溉主干渠提质改 造,增加有效浇灌面积,提高旱涝保收能力,提升产能。 二是提 升农业机械应用水平。 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鼓励农机跨区作业,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机抛、机械化烘干短板, 推广五花犁、油菜及大豆专用收割机、油菜移栽机等关键农机具,积极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水田深翻耕、机械化深施肥等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七)强化防灾减损。 一是加强预测预报。 制定完善农业防 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的动态监测预警和病 虫害情报,制定防范“倒春寒”“寒露风”、洪涝干旱等防灾减灾 技术方案,提前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 二是加强技术集成。 通  过集成技术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创新生产方式, 大力推广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晚稻安全齐穗、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 一喷多促等高产稳产技术,促进粮食作物单产提高。 三是落实保险政策。 全面落实粮食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做到应保 尽保、应赔尽赔。促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 然灾害能力的可靠保障,成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护种粮户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八)稳妥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创新设施农业建设思路,因  地制宜,对标对靶,探索适合汨罗设施农业发展的新模式。鼓励 建设专业化育秧基地,在确保水稻育秧主体功能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市场引导、协会引领、群众自愿、稳慎推进”要求,持续 做好高效综合利用文章。各镇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 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 规〔2020〕3号)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规模、要求、程序, 全面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登记及信息报送。在稳慎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同时,守住不新增“非粮化”的底线。

(九)增加种粮农民收益。 统筹相关粮食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增量部分全 部用于粮食生产工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调整补贴结构,优化  补贴方式,千方百计提高种粮农民收益。一是对水稻集中育秧实  行分季补贴,早稻、晚稻集中育秧各补贴40元/亩,手抛秧面积  现场复核认定。二是对水稻机插机抛作业实行差异化补贴,有效  解决机插机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机抛作业补贴50元/亩(每 季),机插作业实行分段补贴(其中早稻补贴40元/亩,中稻、  晚稻各补贴20元/亩),机插机抛育秧面积及作业面积依据北斗  终端数据确定(其中早稻机插作业时间截至4月30日)。三是对 适当规模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种粮补贴,补贴标准为早晚两季70 元/亩,取消一季稻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四是加大“早专晚优” 双季稻生产样板区支持力度,实行累加补贴。五是完善促进粮食  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筹措力  度,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  款等业务,支持种粮大户(合作社)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粮食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十)全面加强综合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粮 食生产党政同责,成立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粮食生 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粮食生产市级领导包片和市长约谈机制, 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发改、财政、农业 农村、自然资源、商务粮食等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全市粮食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一线督导指导力度,实行市级领导联镇督导, 技术干部联镇联村指导的“一对一 ”“点对点”联点帮扶制度,  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困难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激励 将粮食生  产纳入全市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提高考核权重,建立 常态化督查机制,突出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生产面积、耕地“非 农化”“非粮化”整治、样板区打造等重点指标,对乡镇实行分 类考核、打分排名,将考核成绩与涉农项目、资金奖励挂钩,对在粮食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镇村予以重点奖励。

附件:

1.汨罗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面积分解表

3.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联镇责任人名单

附件1

汨罗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朱平波

市委书记

组  长:林恒求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叶  罡

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

吴纪卫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艳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永红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 龙

市政府办副主任

胡亚运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雄伟

市发改局局长

湛  益

市财政局局长

陶文轩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傅风波

市水利局局长

王  哲

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郭艳阳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杨  帆

国家统计局汨罗调查队队长

辜文萍

市气象局局长

周金霖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自强

市发改局副局长

吴  冬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秦  英

              国家统计局汨罗调查队副队长

朱再文

               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曹万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由胡亚运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负责全市粮食生产具体工作

附件2

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面积分解表

 

乡  镇

 

 

确权面积

 

早稻集中 育秧任务 面积(亩)

 

早稻任务面积 (亩)

 

大豆任 务面积

(亩)

大豆玉米带

状复合种植

任务面积

(亩)

 

旱杂粮 任务面 积(亩)

 

粮食生产 总任务面 积(亩)

白水镇

31473.3

15000

20100

1200

200

8900

52000

白塘镇

36418.6

13200

18000

1300

8500

10500

60200

弼时镇

60315.3

24500

32500

2200

200

17100

99700

川山坪镇

53853.3

23000

30600

2000

200

15000

89200

大荆镇

36268.4

16500

22300

1300

200

10500

60500

古培镇

35405.1

16800

22500

1300

200

10000

58500

归义镇

8631.7

1000

2000

300

200

2500

14200

罗江镇

69548

26800

36200

2600

200

20000

115200

汨罗镇

23317.9

10500

14100

900

200

6700

38600

屈子祠镇

43682.4

17000

22800

1600

1400

12000

72100

三江镇

29034.1

12700

17100

1100

200

8400

48200

神鼎山镇

57989.3

24500

32800

2100

200

16800

96200

桃林寺镇

65809.6

28000

37500

2400

5000

19000

109000

新市镇

17883.1

8500

11400

700

200

5000

29900

长乐镇

26279.7

12000

16100

1000

200

7600

43500

合计

595909.7

250000

336000

22000

17300

170000

987000

附件3

汨罗市2023年粮食生产联镇责任人名单

乡镇

联点市级领导

农业农村局联镇技术干部

屈子祠镇

朱平波、刘 勇、吴高明

王立彬、李俭梅、杨扬

弼时镇

林恒求、王飞、黄永红

曹万齐、曹国新

汨罗镇

叶罡、任娜

黄盛名、何磊

归义镇

王敏求、曹  陶

刘欣、何家乐

长乐镇

仇正勇、刘为、赵海英

李  军、丰立波

古培镇

苏红琳、易红

胡亚运、黄欢、刘灿

白水镇

欧明目、李芬

廖辉祥、何泼

罗江镇

许义中、周亚玲

湛建兵、陈木森

大荆镇

艾志军、张  勇

刘良辉、李壬湘

神鼎山镇

杨盛、胥亮

曹万齐、曾  晶

川山坪镇

易万、黎浩

廖辉祥、湛厚观

新市镇

李亚江、徐生足

黄盛名、樊海

三江镇

李才红、黎  明

李军、马雄

白塘镇

吴纪卫、付文勇、李铮

张剑波、喻勇

桃林寺镇

吴艳平、陈岭华

吴送军、周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