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主要目标
- 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 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 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要点速览
■ 守牢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 稳定水稻、小麦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薯类杂粮。挖掘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潜力,拓展油茶、动物油脂等油源。
■ 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展南菜北运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奶业竞争力,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发展现代渔业。
■ 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
■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 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推进粮食播种、收获、储运、加工、消费等全链条全环节节约减损,完善反食品浪费制度。
■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 实施生物育种重大专项,选育高油高产大豆、耐盐碱作物等品种,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 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技术,健全智慧农业标准体系。■ 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
■ 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城乡交通道路连接、供电网络互联、客运物流一体,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掘农村消费潜力。
■ 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将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作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内容。